2018年6月3日 星期日

密乘十四條根本戒-5


密乘十四條根本戒-5 

八、詆毀五藴 

密宗認為,身體是五方佛的壇城。一切都是清淨的。如果有人認為,身體是不清淨的、是無常的,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壇城,在這種情況下,就會詆毀五藴。戒律中認為,以手指供佛、絶食、過午不食等等都違犯此戒。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守持八關齋戒,不能以手指供佛。為了佛法、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,密宗也是極力讚歎的,密宗也有不淨觀的修法,無常的修法。

雖然這些表面上看起來有一些矛盾,但根本的問題在於,如果持這樣的態度:五藴的本體雖然是五方佛的壇城,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卻是由骯髒的血、肉、骨骼、皮膚、膿液等組成的,雖然這只是一種幻覺,但從眼、耳、鼻、舌所感受到的現象角度來看,的確是無常、是不清淨的,修不淨觀和苦行也是佛說的方便。就不會犯密乘戒。

但是,如果認為:從勝義諦(究竟、實相)的角度來觀察身體,也不可能是佛的壇城,這種觀點肯定是不了義的,是佛陀針對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,事實並非如此。這種想法已經與密宗的根本觀點背道而馳了,在此基礎上詆毀五藴,摧殘身體,則犯此戒。有關此戒的界限,在有些經書上講得不是很明確,只是片面地宣講苦行、自殺是犯密乘戒,但自殺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?不一定。如果認為身體不是佛的壇城,在此基礎上自殺,則違犯密乘戒。如果只是因為一時想不開而自殺,雖然有罪過,具備了殺死一個人的一半的罪過(因為不是殺他人,而是殺自己,所以不具備殺一個人的完整罪過。)但與犯密乘根本戒毫無瓜葛,所以沒有犯失此戒。這是第八條根本戒。

九、於法生疑 

這條戒律與第八條有相似之處。犯戒的對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攝諸法。密宗認為,無論外境,還是自身,都是本來清淨的,是佛的壇城。所謂五藴也就是五方佛。如果認為從勝義諦的角度來觀察,也不可能是佛的壇城,這是佛為了度化某些眾生而採用的權巧之說,實際上並非如此。即使對這些觀點持懷疑態度,也算是犯戒。

所謂懷疑包括兩種懷疑,因明中是這樣劃分的:比如說,有為法是無常。針對這個立宗,進而產生兩種懷疑。一、有為法是無常嗎?也許是。二、有為法是無常嗎?可能不是。如果對密乘的觀點產生第二種懷疑,就會犯戒。在學密法之前,很多人對密乘的觀點根本不懂,也就談不上犯戒,只是在瞭解密乘的觀點之後,繼而生起懷疑,則違犯此戒。在沒有精通密乘的觀點之前,如果認為:雖然我現在對密乘的理論不能理解,但這是佛的觀點,既然是佛的觀點,就應該是正確的。在將來聞思了密乘的經典以後,我會慢慢明白的,就不會犯戒。只有在過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,將自己所感受的幻覺執為萬法的本來面目,隨意解釋佛的本意,排斥密乘的見解,則必然犯戒。此為第九條根本戒。

十、不度惡者 

犯戒的對象即惡毒者。包括“三寶上師怨敵二,破誓退密反抗者,入聚會列害眾生,成具誓敵唯造罪,以及三惡趣眾十。”對於這十種有情,如果具備了度化的能力、條件,卻沒有付諸實施,就算犯戒。像我們這些一般的凡人,根本沒有度化他眾的能力,佛也不會勉為其難,強迫我們去度化,所以,這不是針對我們而言的。

但也並不是說我們絶對不會犯此戒條。對於傷害金剛上師、毀滅佛法,傷害很多眾生的人,我們雖然沒有能力度化,但必須在表面上遠離他們,也就是說在身語方面不能親近他們。當然,心裡還是應該發菩提心。在菩薩的境界中,雖然這些人造作了種種惡業,但並不是敵人,而是可憐的大恩父母。所以,決不能從心底裡捨棄慈悲。如果不但沒有度化,而且在外表上也與他們十分親近,發表面上(身語)的慈悲心,則為犯戒。

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,如果是為了保護佛法和眾生的利益,使他們改邪歸正,而與這類人有身語方面的接觸,則沒有罪過。 

此戒有兩個層次,第一、是針對具備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,如果沒有度化惡毒者,則為犯戒;第二、是針對普通的學密者,如果對十種惡毒者在表面上也與他們融洽相處,親密無間,發表面上(身語)的慈悲心,則為犯戒。這是第十條根本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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