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乘十四條根本戒-2
下面對十四條戒律分別進行說明:
一、詆毀上師
這是十四條戒律中最嚴重的。首先,我們應當瞭解什麼是上師。關於上師的概念,有些不同的提法。在很多密宗的論典中講了六種上師:“一般引導誓言灌頂師,酬懺師與令解心續師,以及竅訣傳承六上師。”其中引導師為引入法門的上師;誓言灌頂師為賜授灌頂的上師;酬懺師為懺悔罪業的上師;令解心續師為傳授密乘續部的上師;竅訣傳授師為傳授修法訣竅的上師;一般傳承上師為稍得法恩的諸大善知識。在大幻化網等續部的解釋中也講了這六種上師,但並沒有說詆毀六種上師,都會有相同的結果。而各種觀點的不同也正在於此。寧瑪派雖然承認對此六種上師,都不能詆毀,但並沒有明確地說,詆毀這六種上師中任何一種,都會違犯此戒。
有的上師認為,詆毀這六種上師中任何一種,都有可能會違犯根本戒,他們的理論根據,來自於第六條根本戒,也即詆毀自他宗派。這裡的“自”,也就是指自宗;“他”,也就是指顯宗。他們認為:既然詆毀顯宗的法都會犯戒,則詆毀顯宗的上師也應該犯戒。所以,這些上師認為,詆毀六種上師中的任何一種,都有可能會違犯此戒。這種說法雖然有一定的道理,但其理論依據並不是很充分。
另一種觀點是以某些印度的大成就者和宗喀巴大師為代表的觀點,他們認為:詆毀六種上師中的任何一種,雖然有很大罪過,但不會犯根本戒。此戒所指的上師,是指賜予灌頂、講解密宗續部與竅訣的三恩德上師。
因此,歸納各大觀點的共同之處,可以得出結論:詆毀三恩德上師是肯定犯戒的。在很多經論中之所以單獨列出三恩德上師,至少說明詆毀這三種上師的後果,比詆毀其他上師更為嚴重。
不論觀點如何,顯宗的《律經》在遇到此類問題時,是以最保守的要求為準繩的。所以,我們在這個問題上,也應參照最嚴格的要求執行。即不譭謗所有的上師,包括顯宗的上師,這是最安全的方法。如果譭謗了任何上師,都應以違犯根本戒的要求來進行懺悔。在戒律方面,千萬不要隨意輕率,還是越保守越好。
對這些上師有何種行為就算犯戒呢?關於這一點,經論上比較明確,所以也就沒有爭執,大家的觀點都是一致的。所謂“詆毀”,是指無論從世間的角度,認為上師人品不好,沒有學問等等;還是從出世間的角度,認為上師戒律不清淨、沒有智慧、沒有禪定力等等,認為自己已經超勝於上師。犯戒的限度就是,如果認為自己該得到的法已經到手,從此以後可以不再理會恭敬上師,並打算與上師一刀兩斷。最嚴重的是以嗔恨心詆毀上師、輕侮上師、擾亂其心。違犯這條戒律不一定需要身語的行為,只要心中產生了念頭,就算是犯戒,其他戒條不一定這樣要求。
還有一種情況就是,雖然認為上師是有功德、有修證的,但是對我不公平,或者某些地方做得不盡人意。在上師讓自己做某些事情的時候,自己不想做,繼而產生嗔恨心等等,如果有這樣的看法,雖然沒有犯根本戒,但還是有一定的過失。在這種情況下,即使你精勤修習,並獲得了一定的成就,也會因此而間斷的。所以應該翻然悔悟,勵力懺悔。我們都知道,金剛道友之間有嗔恨心,都是很嚴重的,更何況是對境極其嚴厲的上師呢?大家在這個問題上,一定要防微杜漸,千萬不要做出讓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。
所以,為了預防犯戒,密宗三番五次地提醒大家,一定要在依止上師之前,再三地進行觀察,以防止出現嚴重的後果。即使在顯宗方面,雖然要求不是這麼高,但最好還是採取謹慎的態度。在已經建立師徒關係以後,無論出現什麼情況,無論上師如何顯現,我們都只能看上師的功德,而不能觀察其過失與不足。這也是目前漢地所存在的最嚴重的問題。現在有很多缺乏智慧的人,一聽說哪裡有灌頂,就蜂擁而往。根本不去瞭解賜授灌頂上師的背景及人品,等到灌頂過後,很快發現上師的種種毛病,就不計後果地進行譭謗。該觀察的時候如盲似聾,不該觀察的時候卻睜大雙眼,吹毛求疵,就是顛倒的行為。這些都是缺乏常識、缺乏教育的緣故。所以,講授密乘戒刻不容緩,勢在必行。
無論哪一種戒律,犯戒的人必須精神正常。如果精神不正常,即使身口等作出違犯戒律的事,但因為心裡沒有這樣的想法,就不算犯戒。
二、違如來教
1、必須建立在違背三種戒律(別解脫戒、菩薩戒、密乘戒)的基礎之上,違背其他經書上的內容,不能歸於此戒條;2、必須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為會違犯戒律;3、必須是以毫無顧忌的輕視心態違越這些戒律,才算違背此戒。比如在違犯盜戒及酒戒時,如果明知偷盜不對,卻滿不在乎地認為:偷盜又有什麼了不起,犯戒並不值得大驚小怪;或者認為:雖然佛陀在小乘經典中規定不能喝酒,但喝酒也不會阻礙解脫道,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。有這樣的輕視心理,就算違背此戒條。如果沒有輕視之心,比如,如果有人在想喝酒的時候,心想:雖然喝酒是不對的,但是酒的魅力實在是太大了,我實在抵擋不住誘惑,真是很慚愧。如果以這樣的心態喝酒,雖然違犯了別解脫戒,卻沒有違犯此戒條。但是,如果有輕視的念頭,即使是別解脫戒中最輕微的戒條,比如過午不食,如果認為此戒並不可怕,繼而膽大妄為,就犯此戒條。
